状告证监会,谁给了上市公司高管的勇气?

解蕊萌 旅游 2024-11-21 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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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券业行家

  一则语焉不详的开庭公告,似乎折射出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的隐情。

  状告证监会

  曾因点评“中基协收法院传票”而404的行家,又瞥到一则涉及监管机构的涉诉信息。这一回,被告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来自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7日公开审理原告欧阳明诉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一案。

  这位当事人是谁?为何会有如此勇气,状告证监会?

  虽说据某乎传闻,中土的“阿卡林省”发生一些离奇的情况倒也不意外。但作为被监管的对象,这一操作有些匪夷所思了。

  真实身份

  浏览江西证监局官网,行家意外发现一则发布于2018年的上市公司统计。其中,“欧阳明”这个名字,显示为(002460.SZ)董事会秘书。

  顺着这一线索,行家查询了一番。

  2022年12月,江西证监局发布了对邬某珍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其中出现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某”。

  在此之前的2020年4月,因未对重大投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18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两项违规,这家上市公司曾被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而在今年7月3日,江西证监局公布了对赣锋锂业及公司董事长、时任总裁李某彬,时任董秘欧阳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其中载明,2020年赣锋锂业拟收购江特电机事项的内幕敏感期内,赣锋锂业通过“实名”证券账户,实施了违规交易“*ST江特”股票的行动。

  监管函明确指出:这一内幕交易行为“受李某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某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

  虽然赣锋锂业、李某彬和欧阳某分别辩称“没有主观故意”“帮助江特电机脱困”“没有内幕交易的企图”等,但监管均未采纳。

  为此,江西证监局没收赣锋锂业全部违法所得1,105,283.92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对李某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依照上市公司信披要求,赣锋锂业在今年7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其中明确载明:李良彬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欧阳明女士为时任董秘。

  终于,破案了。

  未点破玄机

  虽然赣锋锂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为此向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然而,这份公告中,似乎还有没有点破的玄机。

  赣锋锂业2022年报载明,“因工作重心调整”,欧阳明于2022年8月30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裁”。

  直到目前,她依然是赣锋锂业副总裁!而前述公告,为何完全没有体现这一点?

  在此之前,行家也曾关注到多起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当事人,因不服证监会处罚,发起行政复议,甚至向法院起诉的情况。站在其立场上,这也不失为主张权益的救济方式。

  然而,作为上市公司现任高管,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暗中”交易股票并获取利益。事发之后,不仅没有坦然的认错认罚,反而向法院发起诉讼。无论胜败,是否都会影响公司声誉,进而波及股东和公众的利益?

  为数众多的中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和高管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甚至在法院即将开庭之际,依然没有机会了解情况。这样的窘况,上市公司及高管人员,是否能够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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