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通报——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我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 " ‘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 "," ‘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 " 的问题并不成立。
此前,11 月 3 日,知名打假网红 " 松哥打虎 " 和 " 赏金猎人灰烬 " 称良品铺子多款产品涉嫌配料表造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良品铺子的质量体系、商业信誉备受质疑。此次监管部门的通报算是给了一个交代。
客观地说,公众对通报的理解还存在不清楚的地方,比如有人问,监管部门查的和视频博主曝光的是不是相同批次的产品?对此,从市监局通报的情况看," 桂香坚果藕粉 " 涉案批次产品及原料未检出木薯成分是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酸辣粉 " 涉案批次产品检出红薯成分是由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两地都强调了涉案批次这个重要信息。
其实,查明真相的办法并不只有检测一种,还有全流程的单据证明,比如从哪里进的料,用在了哪里、哪些批次上,运输和仓储的记录,投料生产、销售的记录,这其中涉及的票据、证明等等,都能形成一一对印的关系。根据通报的情况看,监管部门对良品铺子的核查就包括了这些手段,比如,对 " 桂香坚果藕粉 " 代工厂——燕之坊公司,就调查了其采购、投料记录。而 " 酸辣粉 " 的代工厂——品正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从原料、采购、投料生产、成品检验、储存、发货逐项检查,未发现品正公司违法情形。
良品铺子不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也顺便解答一下公众的质疑,平息一下舆论。最新消息是,良品铺子发布澄清公告,表示 " 将对两人提起诉讼 "。在本次风波中,因为之前有了 " 东北雨姐 " 虚假宣传的铺陈,木薯粉的使用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良品铺子的产品形象、产品信誉一落千丈,损失自然不小,良品铺子完全可以提起诉讼。故意捏造虚假谣言,散布、转发未经核实之网络谣言的传播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也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见,法律对侵害企业名誉的处罚是非常重的。举报产品质量问题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对推动良好市场环境、市场秩序的建立有积极意义,但显然,商家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得到保护。
视频博主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从之前报道的情况看,视频博主也是在相关产品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后,拿到检测报告才做出的举报,那么,视频博主请的检测机构是哪家,具不具备权威性?取样送检的过程经不经得起检视?为什么不同的检测机构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视频博主不妨将这些详细的情况公布出来,把证据亮出来,把检测报告大大方方地秀出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事实是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基础,依据事实进行维权是互联网法则。在真相上涂脂抹粉,混淆视听,破坏力是非常大的,如果谣言满天飞,大家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不负责任,互联网社会里信任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流量是把双刃剑,一定要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潮新闻)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评论